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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男奴sm文.关于SM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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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前,我的爱情生活平淡普通。就像很多适龄的男女一样,找了

个门当户对,家长同意,男女就奔着要结婚这个光明正大的主题,出双入对,同

宿同飞。


  上床做爱,下床做饭。日子过得平凡而普通。但,不得不承认,那也是我过

得最踏实的日子,如果叫幸福,我可以勉强同意。


  可是,2006年快来了。


  他对我说,亲爱的,你看现在的这个社会以我们的现有收入,要多少多少年

才能还清房贷,要多少多少年才能有点积蓄。而且,要保证我们两个,及双方的

父母亲大人健康长驻,延年益寿。不能有什么风吹草动,鸟语鸢飞的,一切要在

极正常的安康大道上行驶。


  你能保证吗?


  不能,我说。


  于是,他对我说,他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据说那里经济蓬勃向上,每个进

去的潘长江,出来的既使不是姚明也是身高2米的大汉。


  我当然不能阻挡他的与时俱进,甚至还有一些些小兴奋。想想美国的NBA

那个大个子,想想一次把房贷款拍在银行那个长满青春痘的小职员面前样子。


  爽,就这一个字。


  要去多久,多长时间再回来,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草草问过,就急不可耐

的送他上路了。


  一年后。


  当我从北京喧闹的早晨的醒来,幻想着他拎着早餐进来的样子,就想,他妈

的,当初我怎么那么傻,怎么就相信进去潘长江出来是姚明,怎么就不知道还有

出来陈世美的可能。


  2007年,我还剩些风华,只是无奈的我突然就变得悲天悯人,普通的晚

间新闻,面对经常性的非洲流离失所的难民我都会热泪滂沱。


  我也搞不清楚,我是在哭别人,还是在别人的故事里哭自已。


  早上照镜子,吓了自已一跳,原来笑颜如花粉扑扑的一张小嫩脸,怎么突然

就像被强暴过一样,灰白如土。


  我想,不行,不行,这样下去可不行。我要振作,人家在遥远的地方已经开

始巫山云雨不羡仙了,而我,柔软的腰肢现在仅用在擦地板上。


  想想,十年后,我们有机会再见面,先是抱头痛哭一下我们逝去的青春,再

感怀这些年的日子。


  他会是大腹便便,一副油相,一股子性欲衰退后的心满意足。


  我呢?我会因为这些年的守身如玉而永保青春吗?还是像抽光了水的干花,

只残留那点点败红。甚至,我会比他显老显憔悴,想着他满怀斯人青春已去的感

叹,用肥厚的手掌拍着我瘦弱不堪的肩膀,


  说,


  哥们,要对自已好一些,该找男人还是要找的。


  TNND,与其十年后,让他的大熊掌落在我肩上语重心长,还不如。。。

。。。


  于是我开始欢欢喜喜的设计我的生活。


  2007年春。


  我和他认识。 我是郑中基的歌迷,那个丑男人偏偏歌声迷人。他,挺帅,

偏偏郑中基的歌唱的好。


  一矢中的。毫无难度的男女速成。见面,聊天,交往。


  一个月后,他对我说,他是M。


  什么,什么意思?我想我的命真苦,刚刚对生活充满希翼,倒霉就像野火烧

不尽,春风吹又生。


  TMD,我的芳心为什么总是被打岔。


  死去多年,未见过面的爷爷说:知识就是力量。如果,要在这句话上加个注

解,我会加上包括性知识。


  网络是个好东西。哲学家是帮好人。有他们,像我们这样的傻瓜也能照图索

骥的找到所谓人生的方向。


  当他还处在向我扔爆炸性消息后的余震中艰难度日,我已经前进了一大步处

在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的状态里。


  「今天晚上,你像狗一样的到我这来。」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对一个男人发出

这样的指令。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取消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络,不上网,不看电视,不看报

纸,只和他,和他对我普及的SM常识还有一切关于SM的实践。


  只要是不睡着,不上班,大部分时间我们就宅在家里,我在床上,他在地上

。我或躺,或坐,怎么舒服怎么来,而他的姿式总是趴,趴着,头永远是低着。


  偶尔闷了的夜晚,我们会溜到后海,坐在河边看对岸的灯红酒绿,只不过,

我依然是或坐,或骑,而他的姿式总是或蹲或单腿跪。我们就在路灯的阴影下,

两个人合二为一成一团,只不过,我在上,他在下。


  偶尔闷了的白天,我们会像情侣一样逛西单、东单、在各大商场的试衣间进

进出出,只不过,在狭小逼仄的空间里,我逼他为我舔脚。他窘迫无奈羞红的脸

,性感迷人。


  性,对以前的我,仅是一个女人对一个大家都认定的男人要交待的作业。


  对2007的我,那真是风光无限的快乐逍遥。对于用SM的方式做爱我大

呼过瘾。


  我终于长大。看到了性世界的天高地阔,男男女女在这里可以为所欲为。


  2007年,夏,他离开我,出国。


  我说再见,他把我深深的拥在怀里,像一对生离死别的恋人,吻在一起。


  我们互相没有承诺。因为明白那是多余的,聪明人何苦说糊涂话。


  男欢女爱永远不会是生命长河中的主旋律,那只不过是暗夜的昙花,再美也

是瞬间的事。


  2007年,秋,另一个他出现了,


  这次,是我在不断给他惊奇。


  到底他是他,还是他的替代,我说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他迷我是因为只有在我这儿才能找到他自已。


  我找他,是因为只有在他那儿才能找到我曾有过虽短暂却难舍的快乐。


  我们赤裸相对,很舒服,很真实。


  但,好像还是少了什么。是什么呢?什么呢?什么呢?


  有时候,我想,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让我再回到2007年春天,如果

,我不那么好奇,不偷尝SM的禁果。


  那么,现在的我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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